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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仪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广东
发布时间:2016-01-13

招标内容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梅州市粮食局直属分局军粮供应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梅州市粮食局直属分局军粮供应站检测仪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GXGCMZ2015TP0002)所需的货物及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国产品,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谈判响应文件。详情请参见谈判文件。现将该项目谈判文件(点击打开链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8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1. 本谈判邀请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2. 项目编号:GZGXGCMZ2015TP00023. 项目名称:梅州市粮食局直属分局军粮供应站检测仪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4. 项目类型:货物类5. 采购货物内容、数量及交货期、最高限价:采购货物内容数量交货期最高限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套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人民币29.773万元注:①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6. 合格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6.3投标人若不是所投货物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制造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6.4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6.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7.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1月4日-2016年1月8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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