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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活动项目招标预告

招标广东
发布时间:2017-03-15

招标内容

(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活动项目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活动项目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2,400,000

项目背景

食药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风险交流是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框架(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交流)三大要素之一,是国际公认的食品安全管理手段,也是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措施。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引入风险交流概念时间不长,工作难度大,体系不健全,风险交流制度机制仍在探索阶段。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曾表示,我国 缺乏可供交流的制度和机制 ,从而导致虚假信息泛滥、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过度恐慌、政府公信力下降、风险事件发生时引导困难等,给行政监管及风险管理带来巨大负面压力,有效的食药安全风险交流是消除社会各界认知差距、提高整体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途径。 新《食品安全法》及《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 十三五 规划(送审稿)》中多次强调要加强风险交流工作。深圳市于2014-2015年先后启动了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民生工程与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食药安全 风险交流 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本项目将系统性开展风险交流研究与相关活动部署。借鉴、分析法国、瑞士等国际先进国家风险交流工作的经验与做法,结合实际工作需求,进行风险交流机制与策略研究;管理、维护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专家委员会;并基于上述基础和深圳本地的食药风险特点,整体策划一系列形式多样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活动,广泛邀请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媒体、消费者、行业企业等社会各界开展讲座、会议等,通过多种渠道和载体,促进监管部门各项政策法规、行政措施、标准等内容的理解、实施与推广,提升政府公信力和监管部门权威形象,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和消费信心,引导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召开2017中国深圳食品安全高峰论坛,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工作经验和方法,提高风险交流工作的水平与效能;同时注重媒体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塑造品牌形象,让民生工程的形象及理念深入民心,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得到更多市民的关注和认可,不断提升食药安全监管效能,推动 食药安全,社会共治 。

投标人资质要求

注意:提供明确、具体的资格要求(设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提交有法律法规依据,且不具备倾向性) 应标机构应具有如下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必须先行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 3、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4年2月开始计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服务类清单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PLAN-2017-011002-000064 详见附件 1.0 2400000.0

具体技术要求

第一部分 总体需求 保证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活动项目顺利开展,各项活动效果通过甲方组织的效果评估,项目成果达到甲方的考核要求,并将相关资料汇总上报。 第二部分 服务内容与要求 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进行风险交流总体策略与机制国际调研、组建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专家委员会、开展各类风险交流活动、召开食品安全高峰论坛、广泛开展宣传、塑造品牌形象。 一、风险交流策略与机制国际调研 为提高我市风险交流的层次和水平,全方位、有计划地推进各项工作,将进行风险交流策略与机制国际调研,进一步学习、交流先进的经验与做法,提升风险交流工作的整体水平与效能。 对国际上发展较早、具有风险交流工作经验的国家或地区开展实地调研,加强交流和学习,吸纳、借鉴其风险交流工作中的先进方法、手段和机制建设相关经验,并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从而更好地指导深圳市后续风险交流工作的全面开展。要求风险交流调研范围不少于2个先进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法国、瑞士;工作流程应包括调研动议、方案拟定、前期联络与准备、组织实施和后续工作五个阶段,充分运用现场调查、座谈交流等方法获取信息;每次调研人员应不少于4人(包括甲方人员2人)。开展关于义工组织的课题研究并形成相关的课题研究报告。 二、管理、维护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专家委员会 风险交流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专业的风险交流专家组织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撑。我局已于2016年组建了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专家委员会,需要对其进行管理与维护,以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咨询作用,把握我市风险交流的基本原则和重点内容,为风险信息分析研判和监管部门制定策略提供技术支持,要求委员会专家参与不少于3场风险交流活动,提供科学建议和对策等。 三、开展各类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活动 风险交流是政府部门、专家学者、行业企业、媒体、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就风险、风险相关因素和风险认知等方面交换信息和意见的过程。为促进社会各界的广泛交流,将总体规划部署风险交流活动主题、内容、形式、受众、时间安排、奖品设置等,多角度、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各类风险交流活动,包括定期举办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会议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开展的全部风险交流活动成效应能通过甲方组织的效果评估。 1、定期举办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会议 针对食药安全日常监管、舆情热点、监测抽检结果、行业共性问题、风险识别与评估、最新法规制度与研究进展等内容,研究风险交流主题、内容和流程,策划详细的会议方案,面向政府部门、监测检测机构、行业企业、专家、媒体等社会各界,定期召开常规性的和专业性的风险交流会议。 要求会议场地布置灵活、会议设施齐全,适合专业性、高规格会议;会议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专家报告、提问与互动、座谈交流等;会议时间需根据甲方实际需求贯穿全年,不可过于集中;按照不同的交流主题、对象等分别策划、组织召开不同层面的风险交流会议,具体分为: (1)面向食药相关监管部门、各辖区监管部门和监测检测机构召开的不少于3次,每次规模不少于20人,交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监测抽查结果风险点分析、检验检测技术研讨、监管问题及经验交流等。 (2)面向食品药品领域专家的专业性会议不少于1次,每次规模不少于40人,交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或舆情热点分析与应对、行业共性问题研讨、风险识别与评估等。 (3)面向食品药品行业企业的专业性会议不少于1次,每次规模不少于40人,交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监管工作介绍、最新政策法规宣贯、标准培训与问题反馈等。 2、定期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 根据时令节日、舆情热点、饮食习俗、不同人群膳食营养、食药安全常识等,结合深圳本地食药风险特点和市民交流需求,邀请权威专家向公众揭示科学真相,澄清认知误区,促进监管部门、专家、消费者和媒体的充分交流,正面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和食药安全知识普及率。 定期举办食品药品安全民生系列讲座,举办次数不少于5期。讲座主题与内容策划应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讲座形式能调动市民的参与积极性,要做好专家邀请、选址与布置、讲稿审定等工作,确保讲座主题、内容符合主流观点,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确保参加人员和交流效果;讲座时间需根据甲方实际需求贯穿全年,每月1期,不少于5期,每期规模应不少于80人,并配备1-2名长期从事食品药品相关研究的专家;主题包含但不限于食品安全标准法规、特殊人群营养指导、食品添加剂、食物中毒、食材的选择与加工、家庭常备药品等主题;同时配备多种宣传品,包括但不限于海报、易拉宝、嘉宾简介栏、电子屏、微信、微博等;活动形式多样化,包括但不限于专家演讲、现场互动、市民体验、互动游戏、奖品发放等。 奖品发放环节应能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购置费用涵盖在项目经费中,每份奖品单价均价不低于40元,每场发放不少于20份,包括但不限于雨伞、午休被、保温杯、行李箱等常用生活物品;奖品外观应进行定制,包含 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民生工程 或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共享和谐美好生活 字样至少1种,奖品发放需贯穿于食药安全知识讲座全过程,如现场互动交流、观众提问、游戏环节等,每期讲座均需提供奖品领取登记表作为奖品发放证明。 四、召开2017中国深圳食品安全高峰论坛 为了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不仅需要增加风险交流的频率,也需提升风险交流的高度,加强各省市风险交流工作的交流和学习,借鉴、分析欧美、港澳等国内外先进工作经验和方法,召开国际性的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论坛,是提高风险交流水平,促进中国食品安全区域共治、国际共治的有效手段。 要求场地布置灵活、设施齐全,适合专业性、高规格会议;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主题演讲、沙龙座谈、提问互动等;要求邀请三个以上国家和地区的专家;要求邀请的国家级专家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等相关机构专家;论坛议题包括 国内外食品安全工作现状 、 国内外食品安全风险交流 等内容,并能提供详细的会议研究资料;要求会议规模不低于200人,参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市各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五、打造风险交流品牌形象 通过整体品牌策划与VI设计,利用多种媒体媒介广泛宣传、发放具有品牌形象的纪念品等形式进行品牌推广,提升风险交流活动知名度与影响力,塑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化、多元化的品牌形象。 要求整体VI设计要能够体现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的主题,形象统一,并广泛应用于各类风险交流活动的背景板、海报、宣传资料、礼品等,塑造统一形象。 第三部分 项目交付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需交付的资料数量与内容要求具体如下: 一、风险交流相关工作报告3份 1、《风险交流国内外调研报告》1份 研究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关机构或组织风险交流工作介绍、先进方法和理论、交流经验与机制建设等。 2、《2017中国深圳食品安全高峰论坛工作总结报告》1份 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2017中国深圳食品安全高峰论坛的工作内容与成果总结、亮点与创新点、经验和存在问题等。 3、《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活动工作总结报告》1份 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会议、知识讲座等各类风险交流活动的工作内容与成果总结、亮点与创新点、经验和存在问题等。 二、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专家委员会工作案卷1份 应包括专家委员会管理与维护的工作内容,及专家参与风险交流活动的照片、签到表、相关视频、会议纪要等材料。 三、风险交流活动相关资料 1、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会议工作案卷 2017年全年共需举办不少于5期各类风险交流会议,应形成完整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会议案卷,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照片、相关视频、PPT、会议纪要、参会名单、签到表、专家费签领表等内容。 2、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工作案卷 2017年全年共需举办不少于5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应形成完整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案卷,包括但不限于讲座照片、相关视频、PPT、奖品领取登记表、专家费签领表、各类宣传品电子版、媒体报道收集等内容。 四、《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活动工作指南》 完成各类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活动标准化的工作指南,具体包括筹备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会议、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及2017中国深圳食品安全高峰论坛等活动的规范性指南,内容应包括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活动流程、人员要求、评估总结及必要的图表、资料性附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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