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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书舫”(自助图书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安徽
发布时间:2016-10-20

招标内容

天长市“茉莉书舫”(自助图书馆)建设项目采购
(二次发布)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TCZBCG-20160125-2
招 标 人:天长市图书馆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圆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发 布 时 间: 2016 年 10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二、投标须知
(一)总 则 ……………………………………………………………………8
(二)招标文件 …………………………………………………………………11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5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16
(六)合同的授予………………………………………………………………19
(七)纪律和监督………………………………………………………………20
(八)质疑和投诉………………………………………………………………20
(九)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21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1
一、总 则 ………………………………………………………………………21
二、投标文件初审 ………………………………………………………………22
三、详细评审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4
四、比较与评价 …………………………………………………………………24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27
第四章 采购清单内容及技术要求 …………………………………………………29
一、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9
二、商务要求 ……………………………………………………………………51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2
一、合同协议书(格式)…………………………………………………………52
二、合同条款 ……………………………………………………………………5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58
一、投标文件一(资格证明文件 ) ……………………………………………58
二、投标文件二(技术标文件 ) ………………………………………………60
三、投标文件三(商务标文件)…………………………………………………65
第7章 招标第8章 单位、招标第9章 采购代理机构对本招标第10章 文件的确认………………………72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TCZBCG-20160125-2
项目名称 天长市“茉莉书舫”(自助图书馆)建设项目采购(二次发布)
项目地点 天长市
招标单位 天长市图书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投标人是生产制造商的,须提供产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是销售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就本次投标的厂家授权证明文件及技术服务承诺书;
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几年来自2013年元月1日至开标之日前)所投产品在国内销售业绩案例满足3家及以上均可(提供合同);
5、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货物供货和安装、调试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预算 约85万元
招标范围 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内容及技术要求》
发布时间 2016年 10月 20 日
信 息 内 容
工程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项目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保证金: 1.5 万元人民币
2、上述保证金须在 2016 年11 月03日09时00分之前交纳完毕,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开标时由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人员向评委提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表,由评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审查确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账户) 收款单位: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长三圣支行
帐 号:1313 2020 38000 135166
3、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天长市“茉莉书舫”(自助图书馆)建设项目采购(二次发布)”投标保证金。
报名或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布时间—开标截至时间
2、报名方式:不报名
3、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0月20日 17 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6年10月24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发至下述邮箱:yfzbdl@126.com。电话:0550-7555789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将在2016年10月25日17时后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 )上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天长市图书馆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圆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长市广场东路(商务中心东侧) 地 址:天长市新河南路紫薇苑小区
联系人: 金杏红 联系人:闵长凤
联系电话:15855007165 联系电话:0550-7555789 、1565508998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1 项目名称 天长市“茉莉书舫”(自助图书馆)建设项目采购(二次发布)
1.1 项目编号 TCZBCG-20160125-2
1.1 交货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
1.1 交货安装地点 天长市
1.2 招标人及联系人 联系人:金杏红 电话:15855007165
1.2 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联系人:闵长凤 电话:15655089988
1.3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4 采购预算 约85万元
2.1 招标范围(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内容及技术要求》。
4.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7.2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及其他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投标人是生产制造商的,须提供产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是销售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就本次投标的厂家授权证明文件及技术服务承诺书;
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几年来自2013年元月1日至开标之日前)所投产品在国内销售业绩案例满足3家及以上均可(提供合同);
5、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货物供货和安装、调试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2016 年 10月 24 日16时,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电子版发至下述邮箱:yfzbdl@126.com。电话:0550-7555789逾期不予受理。
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2016 年 10月 25 日17 时后,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 )上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1.1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3 招标采购代理费及其他费用 1、招标采购代理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货物类标准的80%收取;
2、图纸设计费:20000元;
3、专家评委费:2600元(实际发生为准,多退少补)。
以上费用均由中标人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一次性支付,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予以考虑到成本费用中。
16.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同表10.2
19.1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限价为85万元;
21 投标时携带的原件 投标时应携带相关证件、证书、授权书及相关证明原件,以备查验。
23.1 投标有效期 60天
24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1.5 万元人民币;
2、上述保证金须在 2016 年11 月03日09时00分之前交纳完毕,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开标时由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人员向评委提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表,由评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审查确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账户) 收款单位: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长三圣支行
帐 号:1313 2020 38000 135166
3、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天长市“茉莉书舫”(自助图书馆)建设项目采购(二次发布)”投标保证金。
25.1 投标文件数量 正本1份、副本2份
25.3 签字或盖章要求 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26.1 装订要求 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订。
26.2.1 具体密封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三个密封袋,资信证明文件正副本密封于资信证明文件袋内、技术标正副本密封于技术标文件袋内、商务文件正副本密封于商务文件袋内。没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投标人后果自负。
26.2.2 密封袋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天长市“茉莉书舫”(自助图书馆)建设项目采购(二次发布)
投标人地址:天长市广场东路(商务中心东侧)
投标人名称:天长市图书馆
在2016年11月03日09时00前不得开启
27.1 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11 月 03 日09时00分
27.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提交时间:2016年11月03日08:30起
截止时间:2016 年11月03日09止
地 点: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天长市南市区广场东路天长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大楼二楼)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9.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天长市南市区广场东路天长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大楼二楼)
29.4 开标程序 (1)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开标顺序:先开资信证明文件、再开技术标文件、再开商务标文件。
30.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从专家库随机抽取。
32.1.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
32.1.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
32.3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36.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10%
第四章2.10 付款方式 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90%货款,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其他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
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人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3.标段划分:
3.1本项目划分: 一 个标段
4.招标方式:
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计价方式:
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 单价合同。
6.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投标人资格:
7.1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7.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根据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特点,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进行备案注册。只有成为信息库成员的投标人,才能实施投标行为。
7.4投标人必须确保自己在信息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否则,投标人因此蒙受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8. 投标费用
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9. 踏勘现场
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 投标预备会
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 联合投标(本项目不采用)
11.1 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1.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1.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1.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2.招标代理费
12.1本次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公司。
13.交易服务费
13.1本项目交易服务费:不收取。
14.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
14.1投标人一旦购买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宜编制页码和目录,以便评委审核。投标文件应装订整齐,封装在投标函袋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具体封装要求见本章第26条。
14.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14.3 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数量和要求等必须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4.4 推荐品牌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所投产品,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品牌的产品,但要提供完全响应或高于招标文件的详细参数。
14.5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缴纳,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1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别(标段)的投标。
14.7 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
(2)安徽省及滁州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3)招标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
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二)招标文件
15.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
16. 招标文件的组成
16.1 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文件的确认
16.2 除16.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6.4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7.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
17.1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7.2 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8. 招标文件的发出
18.1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
19.最高限价的作用和说明
19.1本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等于或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0. 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20.1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
体中文。
20.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书一(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书二(技术标)和投标书三(商务标)三部分组成,均须单独装订成册和密封。
21.1投标书一(资信证明文件)(务必按以下顺序装订,每页加盖公章)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是生产制造商的,须提供产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是销售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就本次投标的厂家授权证明文件及技术服务承诺书(原件备查);
(4)投标人具有(近几年来自2013年元月1日至开标之日前)所投产品在国内销售业绩案例满足3家及以上均可(提供合同);
(5)生产厂家需具有自助图书馆控制系统中心管理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或类似自助借还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6)生产厂家具有RFID掌上自助图书馆图书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
(7)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货物供货和安装、调试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10)其它(与评标相关的需投递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均须按顺序装订并每页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相关证书、证件等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的除外)须手持或装在密封袋内带至现场,以便备查。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审。
21.2投标书二(技术标)(务必按以下顺序装订,封面及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货物的技术响应情况:详细的货物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拟提供货物的产品说明书、实物照片等(附技术参数响应表(必须与所附照片或彩页数据一致)、货物的详细配置清单,格式见附件);
(2)系统集成的具体技术解决方案;
(3)技术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为本项目实施所采用的技术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等;
(4)售后服务保障及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书面说明和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其他相关技术要求的书面承诺;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1.3投标书三(商务标)(务必按以下顺序装订,每页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4)分项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
(5)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按顺序装订并每页加盖公章,原件须带至现场查验,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审。
22.投标报价
22.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22.2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运杂费、测绘费、培训费、利润、税金、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等所有费用。
22.3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22.4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含等于)本次招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2.5投标人应按“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所列货物逐项进行单价报价,并最终按货物总量乘以货物单价报总价,不得采用总价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
22.6投标报价的价格是货物交货地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
22.7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投标文件报价为含税价,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
22.8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22.9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货物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
22.10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
22.11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
22.12投标人不得对从第三方采购货物的随机备品、备件另行收费,否则在计算评标价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在授予合同时将从中标价格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22.13投标人应根据货物的技术状况列出随机备品备件的清单和数量,并将该备品备件价格计入总投标价,若所提供的产品无需备件,则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无论投标人在报价中列明随机备品备件的数量及价格多少,在质保期内招标人均无需为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另行支付费用。
23. 投标有效期
2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2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24. 投标保证金
24.1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2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2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24.3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送至公管局备案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凡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全部认可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非因不可抗力不参加开标会、不提交投标文件、不提交评审证件的,视为干扰招投标秩序,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
(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
(4)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合同协议的;
(5)确定为中标人后一周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三十日内,未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未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将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送至公管局备案的;
(6)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5.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5.1 投标文件:按书面文件(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标、商务标)一式 三 份,正本 一 份,副本 二 份。
25.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不符,以正本为准。
25.3 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书、投标函及报价一览表等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
25.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
26.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6.1 投标文件的装订
26.1.1投标文件应按A4纸大小进行装订,对于较大图、表,可采用A3纸,但需要按A4纸大小进行折叠、装订,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应当分别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26.1.2如果所投项目分有多个包(标段),则投标书必须以包(标段)为单位进行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识标段号。
26.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6.2.1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6.2.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及具体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2.3 未按本章第26.2.1项或26.2.2项中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7. 投标文件的提交
27.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7.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7.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27.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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