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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食纤维测定仪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上海
发布时间:2016-09-01

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金山区计量质量检测所膳食纤维测定仪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仪器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4)中小企业按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金山区计量质量检测所膳食纤维测定仪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830-259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fscg16-15336) 3、预算编号:16-16-15336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膳食纤维测定仪(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5、交付地址:采购人所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仪器的全部调试和买方人员培训,正常交付买方使用 7、采购预算金额:300000(国库资金:30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8-3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9-07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副本;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仪器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 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需原件彩色扫描上传,不接受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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