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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AES光谱仪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湖南
发布时间:2016-08-19

招标内容

永州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ICP-AES光谱仪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永州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ICP-AES光谱仪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永财购计[2016]164号,委托代理编号:JSDZZB-YZ-2016-079)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永州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ICP-AES光谱仪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永财购计[2016]164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 1 永州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ICP-AES光谱仪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1项 约32万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1 永州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ICP-AES光谱仪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技术参数 服务 合同条款 详见谈判文件 质保期:整机提供 1年免费保修和免费上门服务。 保修期内设备出现故障,由厂家提供免费维修和免费提供设备更换的 主、附配件。 保修期外设备出现故障,厂家接到服务需求后2小时内应答,48小时到达现场。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 10 天验收合格。 ⒉地点:永州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备本采购文件特定资质、有能力承接本项目。 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 2、非制造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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