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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采购公告

招标北京
发布时间:2016-08-10

招标内容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质检总局2016年120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质检总局2016年12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XTC-1650050 项目联系人:焦俊、江子扬 项目联系电话:010-87235133、8723512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联系方式:赵建伟,010-822602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三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焦俊、江子扬,010-87235133、87235121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鑫泰大厦附近)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套) 用途 简要技术要求 用户 单位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预算金额(万元) 1 1 车内空气质量采样测量系统 1 检测 车内温度控制范围:车内温度由室温升至40℃的时间不大于120min ,升至65℃的时间不大于180min 山东局 否 400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业法人; (2)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 (3)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均可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所投主要产品所属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函,同时相关厂家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投标资格(厂家包括其在国内的独资公司。接受厂家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转授权,但需提供上述代理关系的证明。); (4)主要产品厂家对同一包授权参加投标的代理商不得超过一家,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5)所投产品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合格来源国。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6)按本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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