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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固相萃取装置、气相色谱仪、氮气发生器(液质用)等实验室仪器和现场监测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广东-广州
发布时间:2015-08-12

招标内容

广州市越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固相萃取装置、气相色谱仪、氮气发生器(液质用)等实验室仪器和现场监测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QS1501HG06052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 GZQS1501HG06052 (下载)

2、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固相萃取装置、气相色谱仪、氮气发生器(液质用)等实验室仪器和现场监测设备项目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采购人:广州市越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采购品目:检验及实验室设备

6、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项目完成时间(含安装验收完成):

子包一:全自动固相萃取装置;数量:1套(详见系统配置要求),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600,000,项目完成时间(含安装验收完成):2015年8月31日前。

子包二:气相色谱仪(含自动进样器、FTD检测器)、氮气发生器(液质用)、液体分装系统、一氧化碳分析仪;数量:各1套,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406,000,项目 完成时间(含安装验收完成):2015年8月31日前。

子包三:复合气体检测仪、洗板机、高压灭菌器、小型台式恒温摇床;数量:各1套,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182,000,项目完成时间(含安装验收完成):2015年8月 31日前。

子包四:移动牙椅;数量:12套,最高限价(人民币/元):168,000,项目完成时间(含安装验收完成):合同签订后五日历天内。

7、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8、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子包投标,也可以对多个子包投标。但子包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子包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小企业联合体除外)。

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 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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