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解析

2021-11-10 19:09:11 北京勤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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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9日,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意见稿”;意见稿中明确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是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增补版,与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配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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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稿中提出临时最大残留限量(Provisional Maximum Residue Limit)定义为“指药物/化合物缺少规范的残留试验数据,或完整毒理学研究结论,亦或膳食消费数据,且没有证据表明残留浓度对消费者健康有风险,而允许在动物性食品中残留的临时最高量/浓度,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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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稿新增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共109个限量),涉及靶组织、新增药物数量及药物种类请见下表: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本次新增的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中重点涉及靶组织是蛋类,新增29个药物限量;其次是肌肉/脂肪/肝/肾,新增13个药物限量;鱼和蜂蜜均新增农业部第2292号公告发布的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4 种兽药限量,鱼还新增了3种杀虫药的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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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提供给客户的兽药残留检测解决方案,我们对新增项目中重点项目及对应产品的情况进行了梳理,具体详见下表:

我公司针对不同的靶组织,开发了配套的检测产品和前处理方法,对重点管控及高检出率药物已有系统的解决方案,欢迎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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