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抽检有没有必要常态化?无法重现的实验如何质控?

2022-07-18 09:36:57, 检测家 北京携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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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问答内容如下。

01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工作。但发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一个年度内食品安全抽样检查工作集中在一个时间段内完成,而不是在一个年度内常态化分散抽检。我想问的是,对于食品安全抽样检查,总局有没有要求要进行常态化抽样检验?有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要求?

一、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 

二、食品抽检是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的重要技术支撑。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5号)第三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监督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三、2022年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部署全国食品安全抽检任务,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当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和特点,均衡推进抽检工作。

02

由于实验的无法复现,在做质控方面怎么做?

类似这种无法复现,测试成本高的实验,可以对实验的条件进行核查、分析结果之间的相关性,分析审查结果的有效性等方式进行质量控制,质量控制并不一定要把之前的实验重复一遍。

03

报告需要三级审核。有时候一份报告中有多项指标,原始记录上的审核人有多个的情况下,要和报告上的审核人一致么?

原始记录的审核人和报告的审核人不一定是同一个人。原始记录审核倾向于结果的数据判断,报告审核倾向于数据相关性的判断和形式的问题。

04

请问制定检测设备的校准方案时,因为对校准参数与范围及准确度不太清楚,能写按检定规程校准吗?

可以,但是校准和检定还是有区别的。实验室确定的校准参数和范围应该是参照检测标准来的,覆盖实验过程中的参数和参数范围。校准证书回来后要看能不能用,需要做校准确认,做校准确认时需用的判定标准通常为:

1.检测方法;

2.检测设备的供应商的说明书;

3.检定标准的方法。

05

如新标准已实施后标准变更仍未批准下来怎么办?标准变更批准后新标准还未实施怎么办?附表内的作废标准没有进行标准变更怎么办?

标准方法等到生效之后采取用新标准。实验室的报告,要标准变更申请等批准下来之后再去盖章。标准变更批准后,新标准还未实施,新的标准可以用,新标准从发布到实施,中间有个过渡阶段:

例如:新标准标准3月1日发布,9月1日实施,实验室5月1日申请了变更。那5月1日-9月1日,这段时间,实验室可以还用旧标准做实验,出报告。附表内的作废标准,需要及时变更,没有变更属于实验室的不符合项,主管单位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可以做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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