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排放及治理现状

2019-02-20 11:55:00, 工程师代威 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


新的《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逐步开始实施, 在源头控制方面,明确规定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标准,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质量标准。对于违反相关条款排放VOCs的,处以罚款、关停等处罚,严重时甚至承担刑事责任。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颁布实施,从法律层面上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纳入了大气污染防治监管范围,给排污企业带上了“紧箍咒”,为相应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VOCs的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自2015年10月1日起对全国范围内的石油化工、包装印刷行业试点开征VOCs排污费。试点范围为石油化工行业中的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橡胶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和仓储业,以及包装印刷行业的包装装潢印刷。在收费制度的重压之下,之前还在观望的企业特别是一些大型企业VOCs减排工作已经开始全面启动,VOCs的减排能力与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已经上升为相关行业竞争的关键,清洁生产水平高、排放量少的企业将得以生存,反之将会面临被淘汰的危险,特别是在北京、上海等管理要求高,执法强的地区这个趋势已成为共识。

2015年4月29日,环保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等三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新制定的标准强调源头、过程和末端的全过程控制。

表1 已经发布的与VOCs排放有关的国家标准

表2 制订中的与VOCs排放有关的国家标准

表3 北京市已经发布的排放标准

表4 上海市已经发布的排放标准

表5 广东省已经发布的排放标准

表6 重庆市已经发布的排放标准

表7 天津市已经发布的排放标准

表8 河北、浙江、江苏省发布的排放标准

异味的产生源包括工业源和生活源。

工业源包括炼油、塑料、橡胶、合成纤维、精细化工、日用化工、化学制药、生物制药、农药、化肥、纺织印染、工业污水处理、食品加工、肉产品加工、海产品加工、饲料加工等众多行业;

生活源包括垃圾储存与转运、垃圾填埋与焚烧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堆肥、餐饮油烟等等。

我国作为制造业大国,在诸如原料药制造(化学制药)、合成革(PU)、软包装印刷、电子终端产品制造、人造板、纤维板、木制家具制造、化学纤维(粘胶丝)、造船、集装箱制造、煤化工(焦化)、农药制造等VOCs的重污染行业承。担了全球大部分的产能,VOCs的排放总量巨大,需要进行治理的行业和企业数量之多在其他国家的发展史上是没有过的。

VOCs的种类多(最为常见的有200多种),涉及到的行业和企业数量多,排放条件复杂,监管非常困难,检测/监测已经成为目前制约VOCs治理的一个关键问题,从长远来看,VOCs检测/监测市场需求巨大,可能接近或达到VOCs末端治理的市场。VOCs检测/监测市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对污染源的常规检测。污染源的常规检测主要是为污染治理设备的选择与建设提供基础数据,也是为环保部门的执法服务。在石化 与化工行业,对于无组织排放的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工作目前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展开,通常都是由第三方负责完成,目前已经有大量的第三方服务公司在从事检测服务工作,由于检测项目多,通常检测周期较长,一般检测费用较高。

二是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的需求。为了对污染源进行有效的监管,工业固定源(特别是较大型的污染源)的在线检测将是今后的一个发展趋势。目前天津市和上海市已经明确规定了VOCs污染源的在线检测要求,其他地区虽然还没有明确要求,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已经增加了在线检测的要求。对于一般污染源,可以只考虑非甲烷总烃的检测,检测设备费用较低,约需要20万元左右;但对于苯系物等控制要求较高的污染因子,除了对非甲烷总烃的检测要求外,还需要对特殊污染因子进行检测,检测设备的投入较高,可能需要50~100万元左右。考虑到VOCs污染源的数量众多,在线监测设备的需求非常大。如上海市规定排风量达到10,000m3/h的污染源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第一批公布的污染企业数量约为2000家,如果只考虑非甲烷总烃的检测设备费用就需要4亿元。实际上一家企业可能有多个监测点,如果在考虑对高毒性污染因子的检测,实际检测设备的投入要远超过4亿元。

三是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建设。在常规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中增加总VOCs和非甲烷总烃检测项目,需要对检测设备进行改造,增加相应的检测设备。

VOCs的排放在逐年增加,且其成分及源分析较为困难。

对于VOCs的成分分析及源解析一直是检测的重点,这对于政府减排及企业治理有着决定性作用。

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VOCs的监察和治理,在2013年9月确定了《大气污染行动计划》,实施了十项具体措施,明确推进了VOCs的污染治理;2015-2016年将工业VOCs的排放纳入收费标准,制定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收费试点办法》;2015年8月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将VOCs首次纳入监管范围,并使得VOCs的污染防治有了法律依据;2016年3月颁布《十三五规划纲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推进了VOCs排放总量的控制,全国排放下降10%;2016年7月提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对11个重点行业提出明确的削减目标和削减手段。

PM2.5的形成

VOCs的监测对于其治理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了解其组成,对于其治理方案的制定有着决定性作用。很多单位不了解其排放VOCs的特点,以至于治理一段时间后毫无效果,然后又重新选择新的治理手段,耗时耗力而且投入也大。再有的单位治理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又得重新制定解决二次污染的手段。因此,治理应结合监测,了解了排放VOCs的特征,对于最终制定解决方案十分必要。

FLIR GriffinTM 400系列高品质车载GC/MS系统挑战复杂分析,提出了准确、快速的解决方案。小巧、操作简单的手动顶空采样器的使用使得该系统能够快速对水和土壤样品进行现场分析。几分钟内,Griffin GC/MS便可准确鉴定EPA中提到的VOCs。从常规环境监测到突发事件的响应和补救,第一现场需要快速提供可能存在于水和土壤中化学物质的可靠信息。能够实时响应,并提供精确化学品信息的工具以用于保护公共安全。Griffin GC / MS系统便提供了一个方便现场准备的田间水和土壤样品的快速现场分析解决方案。

GSS Operator Result Screen for VOC Mix

产品特点和优势: 

1 可在恶劣环境操作,内置防震系统,能经受MIL-STD-810G标准严格考验;

2 可以搭载在移动实验室、勘测车、可展开的实验集装箱和其他便携式平台;

3 使用简单、快速;

4 可存储方法,便于快速现场操作;

5 精确地 GriffinLib 化学库,能够第一时间得到化合物确认信息;

6 两个进样口,多种样品引入工具可选,方便快速,应用范围广。

(编辑:黄鑫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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