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中国各省份碳达峰政策汇总

2023-04-17 15: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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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中国各省份碳达峰政策汇总
01
中央

我国政府于2020年9月22日宣布,将努力实现碳达峰,并尽早实现碳中和。承诺到2060年前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将达到峰值并开始逐步减少,直至实现碳中和。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及《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行系统谋划、总体部署。

2022年8月,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9部门印发了《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提出支撑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的科技创新行动和保障举措,为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做好技术研发储备。

而在2022年上半年,关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方面,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也颁布了一些列政策及措施:

1、2022年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

2、2022年3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

3、2022年3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

4、2022年5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的通知。

5、2022年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02
各省市

随着中央政策的出台,各省份也纷纷根据省内实际情况制定碳达峰相关政策方案,目前31个省份均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方案。

1.浙江省

2022年2月17日,浙江省政府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

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形成,重点地区和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部分领域和行业率先达峰,双碳数智平台建成应用。单位GDP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4%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61.5%,森林蓄积量达到4.45亿立方米,全省碳达峰基础逐步夯实。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基本建立。单位GDP能耗大幅下降;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400万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1.5%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5.15亿立方米左右,零碳、负碳技术创新及产业发展取得积极进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后稳中有降。

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和碳中和长效机制全面建立,整体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零碳、负碳技术广泛应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管控,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2022年6月13日,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到2025年,初步建立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框架,支持各行业领域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多领域、多层级、多样化低碳零碳发展模式取得突破。

2030年前,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推动全省碳达峰目标如期完成,为实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2060年前,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成熟健全,推动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2023年3月,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浙江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推进工业结构低碳转型、加强能耗双控和清洁能源替代、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探索数字化改革引领低碳转型等8项重点任务,并对钢铁、建材、石化化工、造纸、纺织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进行了具体规划部署。

到2025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6%以上,力争下降18%;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20%以上。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工业能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基本建立以高效、绿色、循环、低碳为特征的现代工业体系,确保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

2.重庆市

2022年4月21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根据中央《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确定的三个目标明确了重庆市发展目标:

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森林覆盖率达到57%,森林蓄积量达到2.8亿立方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8%,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森林蓄积量达到3.1亿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

到2060年,全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20232,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印发了《重庆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渝经信发〔2023〕4号),

方案提出,到“十四五”末,产业结构优化取得积极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4.5%,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幅度。

“十五五”期间,绿色新兴产业成为工业经济新动能,重点行业整体能效水平达到先进水平,基本建成以高效、绿色、循环、低碳为特征的现代工业体系,确保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

3.河北省

2022年6月1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河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明显优化,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煤炭消费总量持续减少,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3%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

到2030年,煤炭消费比重降至60%以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9%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在2025年基础上继续大幅下降。

4.广东省

2022年6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重点实施“碳达峰十五大行动”。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32%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

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的控制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左右,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5.上海市

2022年7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了“十四五”、“十五五”碳达峰发展目标。

到2025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达到20%,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达到25%,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70%,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6.江西省

2022年7月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指出: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3%,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国家确定的江西省目标值,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7.吉林省

2022年7月22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吉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指出: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为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8.陕西省

2022年7月2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陕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十四五”期间,全省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源头低碳、过程减碳、末端固碳的碳减排体系初步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6%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9.海南省

2022年8月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建设安全高效清洁能源岛、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产业体系、推进绿色宜居型城乡建设、构建低碳化海岛交通系统、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强化低碳科技创新支撑力、创建高水平绿色低碳社会、开拓国际交流合作新模式”等8大项重点任务。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22%以上,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以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继续下降。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提高至54%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相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10.云南省

2022年8月1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聚焦“十四五”和“十五五”两个碳达峰关键期,提出了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加快新能源发展等方面的主要目标。

到2025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大幅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不断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力争与全国同步实现碳达峰。

11.福建省

2022年8月21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

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40%;森林覆盖率比2020年增加0.12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达到7.79亿立方米。

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大幅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以上,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比2020年增加0.19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达到8亿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

到2060年,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2023年3月23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

12.安徽省

2022年9月2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安徽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了能源清洁低碳转型、节能降碳能效提升、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生态系统碳汇巩固提升、居民生活绿色低碳、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循环经济助力降碳、绿色金融支持降碳、梯次有序碳达峰等“碳达峰十二大行动”。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5%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幅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13.辽宁省

2022年9月,辽宁省政府印发《辽宁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聚焦“十四五”和“十五五”两个碳达峰关键期,提出了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水平等方面的主要目标。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3.7%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率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率达到国家要求,并实现碳达峰目标。

14.宁夏回族自治区

2022年9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十四五”到“十六五”三个阶段的目标。

到2025年,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超过5000万千瓦、力争达到5500万千瓦,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28%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到2030年,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7450万千瓦以上,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35.2%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

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模式。

20232,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改委近日联合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到2025 年,宁夏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稳步增加。

2030 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基本扭转。

15.黑龙江省

2022年9月5日,黑龙江省政府印发了《黑龙江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1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到2030年,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以上的基础上,努力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新增能源需求主要通过非化石能源满足,单位GDP能耗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2022年10月14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黑龙江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发展目标:

到2025年底,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为城乡建设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2030年前,全省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

16.湖南省

2022年10月2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减污协同降碳、工业领域碳达峰、城乡建设碳达峰、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资源循环利用助力降碳、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绿色金融支撑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碳排放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17.天津市

2022825,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十四五”期间,火电、钢铁、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中的重点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力争达到标杆水平;“十五五”期间,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

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1.7%以上。

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大幅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6%以上,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2022年12月30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及市生态环境局共同发布了《天津市公共机构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指出:

到2025年,市公共机构用能结构持续优化,用能效率持续提升,在2020年的基础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碳排放下降7%。全市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在2030年前尽早达峰。

18.贵州省

2022年11月4日,贵州省人民政印发了《贵州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增效、产业绿色低碳提升、城乡建设碳达峰、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升级、循环经济助力降碳、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全民绿色低碳、各市(州)梯次有序碳达峰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力争达到21.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

19.内蒙古

2022年11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指出: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8%,煤炭消费比重下降至75%以下,自治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自治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20.江苏省

2023年1月12日,江苏省印发了《江苏省工业领域及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八大主要任务,包括深度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低碳转型;打造现代化产业链,培育低碳产业;构建低碳创新体系,推动技术降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构建循环经济等。

到2025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7%,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20%,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二氧化碳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

全省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量2030年前达到峰值,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纺织和造纸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力争率先达峰。

21.北京市

2022年10月《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提出了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水平等方面主要目标。

方案指出,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4.4%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自治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2023年1月,北京市国资委出台《市管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要如期实现市管企业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到2025年,市管企业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以上,万元收入能耗较2020年下降14%,万元收入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政府下达目标,高精尖产业营业收入比重达到三分之一。

到2030年市管企业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量整体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确保完成政府下达指标,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2023年3月,北京市印发实施《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行动计划》,明确了2023年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要目标:

碳排放强度达到国家要求,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全力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I)力争稳中向好;并同步分解了各区年度指标重点任务计划。

“行动计划”提出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加快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文件出台实施,明确重点领域减碳目标任务。

22.青海省

2022年12月18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了《青海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十四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超过95%,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52.2%;森林覆盖率达到8%,森林蓄积量达到5300万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58.5%。

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复用水率达到9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

到2030年,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保持全国领先,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5%左右;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步提高,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23.山东省

2022年12月1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十四五”到“十五五”的碳达峰目标: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13%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分别比2020年下降14.5%、20.5%。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8%以上,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24.湖北省

2022年12月26日,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印发了《湖北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方案》,方案明确了湖北省碳达峰目标:

到2030年,构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大幅提升绿色低碳前沿技术原始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减排降碳增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抢占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制高点,率先在中部地区实现绿色崛起,打造全国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

25.广西省

2022年12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合理控制,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与全国同步实现碳达峰。

26.四川省

2022年12月3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四川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十四五”到“十五五”的碳达峰目标:

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1.5%左右,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38亿千瓦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14%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

到2030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3.5%左右,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68亿千瓦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70%以上,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27.山西省

2023年1月5日,山西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十四五”到“十五五”的碳达峰目标: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0%、发电量占比达到3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60%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前提下二氧化碳排放量力争达到峰值。

2023年3月,山西省政府发布了《山西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包括提升城市绿色低碳建设水平、推进基础设施低碳运行、建设绿色低碳社区、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推进绿色低碳建造、优化建筑用能结构6项任务。

方案指出,到2025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全省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

到2030年,全省供热管网热损失较2020年下降5个百分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

此外,还要打造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建设绿色低碳县城、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发展绿色低碳农房、促进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低碳化、推动乡村用能低碳化5项内容。

28.新疆

2023年1月20日,新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十四五”到“十五五”的碳达峰目标:

2025年前,建筑领域碳排放增速得到有效控制,建筑节能标准不断提高。绿色建筑由快速发展阶段进入高品质发展阶段,高星级绿色建筑比例持续增加。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逐步试点推广。建筑用能逐步清洁化低碳化,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逐步提高。统筹技术研发、应用示范、标准执行、规模推广和科学评价全链条管理。

2030年前,在全区一盘棋下,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绿色建材、绿色建筑、绿色社区、能源与资源利用等对社会碳减排贡献进一步加大。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基本扭转,建筑节能、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大幅提高,城乡建设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

29.河南省

2023年2月,河南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十四五”到“十五五”的碳达峰目标:

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比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确保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完成国家下达指标。

到2030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为实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2023年3月22日,河南省工信厅发布《河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十四五”期间,全省工业实现制造模式深度变革,绿色发展达到全国先进水平,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建成并高水准运营一批绿色低碳工厂和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研发、示范、推广一批减排效果显著的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工艺装备产品,筑牢工业领域碳达峰基础。到2025年,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8%,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幅度,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

“十五五”期间,在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的基础上强化碳中和能力,基本建立以高效、绿色、循环、低碳为特征的现代工业体系,确保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

30.甘肃省

2023年2月23日,甘肃省近日发布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甘肃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等“1+N”政策体系,形成了符合甘肃实际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推动“双碳”工作取得更多实质性进展和成效。

到2025年,全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率大幅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2.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12%,森林蓄积量达到2.8亿立方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大幅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3亿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12.5%,森林蓄积量达到3亿立方米左右,力争与全国同步实现碳达峰目标。

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与全国同步实现碳中和目标,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境界。

31.西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通过编制《西藏自治区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制定《西藏自治区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意见》、制定《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绿色发展(循环经济)规划》等,政策体系和标准不断健全,法治保障不断强化,从基础上夯实推进“双碳”工作。

“十三五”期间,全区清洁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共计约360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煤约1100万吨,极大地减少了温室气体和其他控制性污染物排放。其中,全区水电装机容量从2015年的229万千瓦增加至2020年的419万千瓦,增加190万千瓦,增长了83%。“十三五”末全区水电发电量达到90.3亿千瓦时,年均增长16.4%。

截至目前,全区清洁电力占比91%以上,极大地满足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的需求,不断增强西藏自我发展能力和动力,有力促进实现“3060”双碳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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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业合作协会


工业窑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高峰论坛

各有关单位:

2022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八部门印发《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229号)提出推动工业装置协同处理城镇固废,要求加快工业装置协同处置技术升级改造,支持水泥、钢铁、火电等工业窑炉以及炼油、煤气化、烧碱等石化化工装置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在符合安全环保等前提下,依托现有设备装置基础,因地制宜建设改造一批工业设施协同处理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项目,探索形成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固废技术路径及商业模式。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526-28日(526日报到)
地点:德阳

二、论坛初步安排

(一)论坛报告

工业窑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管理现状与趋势
工业窑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相关标准、规范编制
工业窑炉协同处理技术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
工业窑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工程应用情况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过程减污降碳核算方法与实施路径
工业窑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的商业模式探讨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关键技术
钢铁冶炼窑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研究进展
燃煤锅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技术与污染控制
水煤浆气化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与污染控制
有色冶炼窑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与污染控制
循环流化床锅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与污染控制
焦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
陶粒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
污染土壤协同处置技术
转炉协同处置油漆桶案例实践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介绍及经验分享
固体废物生产建筑材料污染控制要求
固体废物协同处置预处理破碎技术与设备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及安全要求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关键设备选型

(二)专题讨论

1.《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修订专题讨论;
2.《燃煤锅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编制专题讨论。

(三)现场交流

    本次论坛将面向全行业征集当前工业窑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和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并在会议现场设置专家问诊台,邀请资深专家和业内精英现场与参会代表面对面交流,为企业答疑解惑。

    为精准对接工业窑炉协同处理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设备及其项目,本次论坛共设置20个企业展位,展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并与客户面对面交流互动,实现精准匹配供需。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  德阳市生态环保局
协办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
承办单位: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产业分会
无忧固废网
清源工和(北京)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四、参加单位

1.从事固体废物监管、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2.水泥、钢铁、火电等工业窑炉以及炼油、煤气化、烧碱等石化化工行业企业代表;
3.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媒体和投融资机构。

五、收费标准

A类(参会费用):2800/(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展位服务):10000元(含2A类参会名额)

C类(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06

联系方式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分会 培训部

联系人:靳艳云18311153598(同微信)

            15340187079

邮箱:   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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