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撷英 | 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噪声自动监测仪器性能现场比对工作

2022-11-01 18:14:22


正文共:47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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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对声环境质量监测和噪声污染治理目标提出了要求: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目前,全国噪声环境自动监测设备尚不成熟,为贯彻落实“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的工作理念,不断提升环境监测技术能力,近日,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噪声自动监测仪器性能现场比对工作,对噪声声源识别(自动识别自然环境中的雷声、虫鸣、鸟叫、蛙鸣等典型声源),共采集识别自然气象声源和其他声源100余万条,同时对监测数据有效性和实时变化规律进行甄别和研判,旨在为全省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下一步,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将继续做好噪声自动监测相关工作,助力江西省尽快建立全省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网络体系,为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及时掌握声环境质量变化、了解区域内主要噪声源以及环境管理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基础,为噪声污染防治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和数据支撑。

供稿: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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