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致癌!无处不在的亚硝胺毒,怎么防范?!

2020-06-09 00:18:05 北京携测技术有限公司


各国药监局如临大敌的亚硝胺类,却广泛存在于土壤、空气、工业废水以及橡胶制品、化妆品、烟草、饮用水、熏肉(鱼)、腌菜、啤酒等食品中。

国家怎么规定?我们怎么防??

上个月,FDA和EMA因基因毒性杂质NDMA召回了经典胃药雷尼替丁产品,中国药审中心CDE发布《化学药物中亚硝胺类杂质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0年1号),对亚硝胺类杂质提出新的要求与指导。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万能神药二甲双胍又闹起NDMA杂质风波。5月28日,FDA发布二甲双胍召回公告。


事实上,不单单存在于药品中,亚硝胺类化合物在生活中广泛可见。


举国震惊的“复旦投毒案”



2013年4月,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枫林校区研究生黄洋被投毒致死,犯罪嫌疑人为被害人室友林森浩。据警方调查后,林森浩承认自己将剧毒物质投入寝室饮水机中,导致室友黄洋饮水中毒,最终因急性肝坏死引起急性肝功能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这场悲剧一度造成全国轰动,网友们纷纷感慨:“感谢当年室友的不杀之恩”。



有独无偶,2018年加拿大皇后大学也发生了一起类似的“投毒案件”,留学生化学博士王某多次向同胞室友胡某的食物中投放剧毒物质,这种物质被胡某吸收后,将致其慢慢生癌。

胡某在持续一月误食“变质“食品导致呕吐、腹痛、腹泻和眩晕等症状后,终于警觉并报案,然而至警方查明毒性时,胡某已错过治疗的最佳时机,肝脏因此严重受损。



这两起高校投毒案的剧毒物质,均是N-二甲基亚硝胺(NDMA),一种1987年即被列为2A类致癌物的亚硝胺类化合物。

无孔不入的亚硝胺


亚硝胺(也称N-亚硝基)类化合物是一类强烈化学致癌物质。在已研究的300多种N-亚硝基化合物中,约有85%以上对动物有致癌性,可诱发动物的食道癌、胃癌、肝癌、结肠癌、膀胱癌、肺癌等各种癌瘤,并且有40多种动物包括灵长类都易因摄入N-亚硝基化合物而引起癌症。

然而,它却广泛存在于土壤、空气、工业废水以及橡胶制品、化妆品、烟草、饮用水、熏肉(鱼)、腌菜、啤酒等食品中。



橡胶制品


从食品领域中的高压锅垫圈,各种玻璃瓶盖密封垫,生活用品中涉及到的乳胶手套,热水袋,球杆套,运动用球类、塑胶跑道等,计生用品中的安全套,到许多儿童用具如婴儿奶嘴、吸嘴、橡皮球、儿童车中的扶手、皮球、气球、巴比娃娃、橡皮擦、橡皮泥等,橡胶制品随处可见。

然而,2004年德国科学家研究发现,目前市场上绝大部分的安全套含有致癌物质N-亚硝胺。德国《世界报》报道,研究人员对德国市场上的32种安全套样品进行了检验,发现其中有29种含有过量的N-亚硝胺。

事实上,研究人员早在婴儿奶嘴、幼儿安抚奶嘴、气球、乳胶手套、牙齿矫正器的橡皮圈等橡胶制品中发现亚硝胺及前体物质的踪迹。

橡胶制品,尤其是与人体直接接触的家用橡胶制品,对健康的影响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橡胶制品在高温硫化反应成型的过程中用到的硫化剂和硫化促进剂分解后产生仲胺,与空气中或填料表面吸附的氮氧化物NOX在酸性条件下生成稳定的N-亚硝胺。



这些亚硝胺类物质或以硫化烟气的形式排出,或以固体形式残留在橡胶制品中。在特定的使用环境下,橡胶制品中的N-亚硝胺被释放出,从而有可能对人体造成巨大的危害。



欧美国家早在1982年便颁布控制婴儿奶瓶奶嘴和抚慰器中N-亚硝胺和可硝化胺的联邦法规。英国BS EN 12868:1999(现版为EN 12868:2017)、美国ASTMF1313-90(2011)德国“有关由天然橡胶或合成橡胶制成的玩具、气球 第14 号法令”分别对橡胶制奶嘴和吸嘴中释放的N-亚硝胺及N-亚硝基衍生物的最高允许限量及检测方法做出规定。日本也有专门的橡胶制品安全性评价项目。

2009年,我国颁布的GB/T 24153-2009规定了橡胶及弹性体材料中12种N-亚硝基胺含量的检测方法,婴幼儿奶嘴执行的标准GB 4806.2-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奶嘴》和GB 28482-2012《婴幼儿安抚奶嘴安全要求》中均规定了原材料种类和关于挥发性物质、亚硝胺、苯酚类物质的迁移限量。

出口标准SN/T 4451-2016则给出了由橡胶、乳胶、硅胶材料制成的婴儿奶嘴中12种N-亚硝胺迁移量的测定方法。



化妆品


亚硝胺可经皮肤吸收进入人体,有研究发现,皮肤接触化妆品后,在尿中能检出N-亚硝基二乙醇胺(NDELA)。

亚硝胺的产生一方面来自于原料(大约只有30%,最高含量达到1mg/kg),另一方面是在化妆品生产和放置过程(亚硝胺的主要来源),各种原料和辅料中含氮化合物(如胺类)经过亚硝化反应所产生。

例如,一些三乙醇胺中含有15%的二乙醇胺,虽然三乙醇胺亚硝化非常缓慢,但是二乙醇胺却极易被亚硝化。



有人问,化妆品一般为中性pH,而亚硝化反应最宜在偏酸性的条件下进行,但化妆品一般为中性pH,如何发生亚硝化反应?


事实上,在中性或碱性环境中,亚硝化剂可在甲醛催化下与胺类物质反应生成亚硝胺。二化妆品中的一些防腐剂如溴硝丙醇、5-溴-5-硝基二恶烷等都有可能释放出甲醛,促进了亚硝化的反应。



化妆品中的亚硝胺污染已逐渐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早在1979年FDA已关注化妆品中NDELA的含量,1993年直接限定在防晒品中NMPABAO的含量不得超过500ng/kg。欧洲也在1987年就限制化妆品中亚硝胺的含量。

我国在《化妆品卫生规范》中已明确将亚硝胺列为化妆品组分中的禁用物质,并给出了相关的检测方法标准如《GB/T 29669-2013 化妆品中N-亚硝基二甲基胺等10种挥发性亚硝胺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T 35956-2018 化妆品中N-亚硝基二乙醇胺(NDELA)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烟草


烟草是亚硝胺最凶猛的来源。

有报道表示,一根烤烟的亚硝胺含量可以达到200ng以上,而一根混合型香烟的亚硝胺可以超过3000ng,一手烟、二手烟导致的亚硝胺暴露量甚是惊人,WHO认为人们通过烟草暴露的量远远高于通过其他途径摄入的亚硝胺。

烟草和烟草烟气是极其复杂的混合物,目前已鉴定出的烟草和烟气成分已经超过5000种,其中约有100种为有害和致癌成分,1998年,加拿大公布卷烟主流烟气中46种有害成分名单及检测含量结果,在世界范围内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与烟草相关的亚硝胺有4种:挥发性N-亚硝胺(VNA)、烟草特有的N-亚硝胺(TSNAs)、非挥发性的N-亚硝胺和N 亚硝基氨基酸。其中烟草特有N-亚硝胺(TSNAs)作为卷烟烟气中重要的致癌成分,一直以来是烟草及烟气有害成分分析的重点。

目前已经识别出的TSNAs 有8 种,其中有4 种TSNAs的研究最为深入,即N-亚硝基降烟碱(NNN)、4-(甲基亚硝基)-1-(3-吡啶基)-1-丁酮(NNK)、N-亚硝基降新烟草碱(NAT)和N-亚硝基假木贼碱(NAB)。国标《GB/T 23228-2008 卷烟 主流烟气总粒相物中烟草特有N-亚硝胺的测定 气相色谱-热能分析联用法》给出了这4种TSNAs的检测方法。


饮用水


2016年,由清华大学主导的一项历时3年多,覆盖全国23个省、44个大中小城市和城镇,从出厂水、用户龙头水到水源水,针对饮用水中亚硝胺浓度和种类的科研调查发现:


“中国是世界上亚硝胺检出情况最为多样的国家,在水中检测出9种亚硝胺类物质,其中亚硝基二甲胺(NDMA)的浓度最高。”



而人口密集、污染重的长江三角洲区风险最高,检测的近10个供水系统中,出厂水和龙头水中的NDMA平均浓度分别为27ng/L和28.5ng/L,水源水中的NDMA浓度高达204ng/L。



饮用水中的亚硝胺,过去一直被认为只是一种“消毒副产物”。当水源水中存在亚硝胺前体物时,氯胺比游离氯更容易与之反应生成亚硝胺。



和西方相比,中国还存在另一个重要原因:饮用水水源污染加重。研究人员分析了水源水中亚硝胺的来源,发现其前体物来源复杂,种类繁多,已经识别的有上百种,包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还有农药,多种药品,常见的胃药雷尼替丁也是其中一种。

随即,环境保护部发布《HJ 809-2016 水质 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规定了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4种亚硝胺(N-亚硝基二甲胺、N-亚硝基二乙胺、N-亚硝基二正丙胺和N-亚硝基二苯胺)的检测方法。



2015年10月,WHO下属机构认为有“充分证据”表明培根、火腿、香肠等加工肉制品可能导致肠癌,所以将其列为“1级致癌物”,与烟草、石棉、柴油发动机尾气等列在同一表单。一时之间,培根、火腿等加工肉制品的安全性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质疑,包括我国肉类协会在内的许多国家的相关组织、专家都对此进行了回应。



培根、咸鱼、咸肉、火腿、香肠等加工肉制品在加工过程中可能产生亚硝酸盐,在胃腔中的酸性环境条件下,可与人体中的次级胺,如仲胺、叔胺及氨基酸反应生成致癌物质二甲基亚硝胺,过量食用可能会导致出现胃、肠、胰腺等癌变的风险。



比起水中的亚硝胺,烟草和食物中的亚硝胺风险更值得关注。

腌鱼、腌肉、火腿等食品中的亚硝胺浓度高达0.1-10 μg/kg,有研究显示咸鱼及其制品的亚硝胺浓度普遍在3000ng/kg (3 μg/kg)以上,有些竟可高达100000ng/kg (100 μg/kg)!

这意味着,吃一小块咸鱼(10克),相当于喝1个月的长三角自来水摄入的亚硝胺量!

此外,霉变食物由于霉菌的作用,可以促进亚硝胺的合成,在霉变食物中,含有较多的前体和亚硝胺。

当然,日常膳食中,绝大部分亚硝酸盐在人体内像“过客”一样随尿排出体外,只是在特定条件下才转化成亚硝胺。因此,通常条件下膳食中的亚硝酸盐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只有过量摄入亚硝酸盐,体内又缺乏维生素C的情况下,才会对人体引起危害。此外,长期食用亚硝酸盐含量高的食品,或直接摄入含有亚硝胺的食品,也是可能诱发癌症的。

为了保障人们的饮食安全,中国推出数十个限量标准和检测法规,来监测和控制硝酸盐、亚硝酸盐和亚硝胺的日常摄入。



抛开剂量谈毒性都是耍流氓


虽然亚硝胺对人体健康影响很大,但我们可以把亚硝胺的危害限制在可控范围内。有多种途径可以降解亚硝胺,例如吸附降解、高温裂解、紫外照射降解、氧化剂氧化裂解等方式。因此供水处理厂常用紫外线和臭氧进行水质净化。



而一些天然产物,咖啡因、茶多酚、胱氨酸、组氨酸、半胱氨酸、丙氨酸、甘氨酸、三肽、谷胱甘肽及一些食品抗氧化剂如VC、VE可有效阻断亚硝酸盐转化为亚硝胺,尤其是VC,在所有可阻断NOCs的物质中是最有效的。



部分果蔬及其提取物这些物质之所以能够抑制NOCs的合成,主要是含有抗坏血酸、黄酮类、多酚类、硫化物等。例如大蒜中含有的硫化物和苯二羧酸类就是大蒜产生阻断作用的主要活性成分。



而各个国家也通过大量研究,制定了相关法规标准,规定了亚硝胺的检测限量和检测方法。

例如药监局认为NDMA暂时可接受摄入量为96ng/天,持续70年每天服用含有等于或低于可接受水平NDMA的药品的人并不会增加患癌风险。

而食品、饮料中的亚硝胺限量标准,各国持有自己的意见和规定。



一般经过正规检测合格的产品,亚硝胺的含量不会对人体产生较大的风险,消费者一定要注意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消费品,平时少抽烟、少吃腌制产品,多摄入VC含量高的新鲜蔬果等食品,自然就可以有效避免亚硝胺物质的致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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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李淑娟等,橡胶科技市场, 2007, 15, 6-9

季玮玉等, 食品安全导刊, 2017,126-130

张颖璞, 科技信息 2009, 5,340-341

杜业刚等, 卫生研究 2004, 33(3), 379-380

赵思俊等, 中国动物检疫 2016,33(1), 52-56

程思凯等, 甘肃科技 2015,31(4),76-77

蔡鲁峰等, 食品科学 2016,37(5),271-277

李晓等, 中国给水排水 2018,34(22), 13-18

Chin J Pharm Anal 2020, 40(1), 8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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