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质期≠保存期 | 预包装食品包装上的“双期”区别,关乎食品安全

2025-10-23 13:52:49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囤的大米、饼干、零食忘记吃,包装袋上的保质期已经过了,但又在保存期限之内,这样的食品我们到底还能不能食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对预包装食品增加了“保质期到期日”和“消费保存期”,新标准指出为指导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后合理食用食品,避免食物浪费,食品生产者可根据食品特点及工艺标示“消费保存期”,作为食品在食品标签标明的贮存条件下的最后食用日期。消费保存期也可采用以下形式标示:“消费保存日期(至)/最后食用日期(至)。

对此,许多消费者产生疑问:过了保质期的食品还能不能吃?“保质期”与“保存期”有什么区别?一起来看看!

1. 基本属性

基本属性:消费保存期(即原"保存期")非强制标示内容;其时长通常长于保质期,用于供消费者参考超过保质期后是否可安全食用。

2. 与保质期的区别

项目

保质期

消费保存期

定义

指预包装食品在食品标签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

指预包装食品在食品标签标明的贮存条件下,预计的终止食用日期。超过此期限,食品可能不再具有消费者所期望的品质特性,不宜再食用。

法律效力

强制标示(保质期到期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禁止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非强制标示

食品

安全性

保质期内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产品明示的执行标准

超保质期未超保存期时

●安全性无风险

●感官品质可能有变化(如脆度下降)

作用对象

生产经营者必须遵守

只与消费者个人食用时自行选择有关。

3.过期食品是否等于变质食品呢?

过期食品是否等于变质食品呢?保质期不是认定食品是否变质的唯一标准,很多时候还需要根据食品的类别和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食品的贮存是有条件和环境要求的,若贮存不当,即使在保质期内,依然会有安全隐患。超过保质期,食品也不等于肯定变质、不能吃了,需要综合进行判断。

保质期的设定与执行是科学与安全的交汇点,既需要企业的严谨态度,也依赖消费者的科学认知。保质期及保存期并非凭空设定,而是通过科学实验、数据建模和实际验证得出的结果。

保质期应根据食品的微生物、物理、化学的特性,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生产工艺,车间环境条件,预期的使用方式和货架形式,贮存和运输条件等因素确定。相同食品若包装材料、包装方式或贮存环境参数不同,可规定不同的保质期。

保质期确定的基本程序包括确定方案、设计试验方法、方案实施、结果分析、确定保质期和保质期验证六个步骤。

食品生产企业在新产品上市前,可采用试验法、文献法或参照法确定保质期。产品上市后,宜在实际或模拟实际的贮存、运输、销售等条件下,通过长期稳定性试验对已经确定的保质期进行验证;必要时,应对保质期进行调整。

广电计量食品保质期一站式综合性服务

广电计量提供食品保质期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开展保质期快速预测、保质期验证、生产推荐使用期、食品保鲜能力验证、开封食品货架期研究、保质期延长改善、保质期内产品质量问题咨询、保质期技术培训、保存设备对标(校准)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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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园、吴御驱

编辑:杨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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