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文献

微波消解之注意事项篇


领域:粮油及淀粉豆制品等制品,动物性食品及其制品,蜂产品,其他食品,原料药/中间体,中药/天然产物,生物制药/仿制药,化妆品,汽油/柴油/重油,橡胶,塑料    样品:油漆,涂料,软胶囊,化妆品,酒类    项目:环境样品方面,土壤    参考:上海新仪微波   

微波消解做为一种快速高效的样品前处理方法,已经被广泛应用在各个领域。用户在享受它带来的好处同时,也必须要注意一些问题。本文结合新仪微波消解仪的特点,讲一下以下几方面的注意事项。

首先,要注意取样量问题。这个问题看似简单,确是一个容易犯错的环节。具体的取样量是多少?没有定值,要分类来看。一般来说要0.5克以下,但某些难溶物质或反应剧烈物质还要少一些,比如塑料类样品,大多是高分子聚合物,既难溶且反应也剧烈,取样量都是在0.1克以下。还有难溶的矿物,如石墨,氧化铝等,也是要在0.1克以下。而反应较剧烈的汽油柴油及石油等工业油,取样在0.1克以下,而且要提前加热预处理后在上机。含有机溶剂的油墨,油漆,涂料,软胶囊,化妆品,酒类等,取样量在0.1-0.5克之间,但要先把有机溶剂挥发后并加热预处理后在上机消解。植物油,含脂肪蛋白质高的样品都要加热预处理。环境样品方面,土壤的取样量一般在0.1-0.3克之间,污水可以在20-25毫升,空气滤膜在0.25克以下。需加热预处理的,都要待黄烟冒尽再进行上机消解。将样品加入消解罐时要注意都沉到杯底,避免沾到罐壁上,以免泄漏或导致局部过热。还有就是同类样品一起消解,不同样品分开做。再强调一下,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微波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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